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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请EB-1A的常见问题

发布时间:2022-12-11 人气:276 作者:房林子

问:EB-1指什么? 

答:EB-1是英文Employment-Based First Preference Immigration首字母的缩写,指职业移民的第一类优先。 

问: EB-1A类别指什么? 

答: EB-1A类别是职业移民第一类优先EB-1中的一个分类,美国移民局专门为这个类别下的杰出人才提供了便捷有效的移民途经。该类别下的杰出人才,是指在其专业领域内具有特殊才能和很高成就的外籍人士,这些领域包括艺术﹑ 科学﹑ 教育﹑ 商业﹑ 体育等。 

问:EB-1A申请至少要准备哪些文件? 

答:EB-1A的申请需要提交I-140表格,以及证明申请人符合EB-1A条件的材料文件。具体的证明材料内容视具体申请类别及领域的不同标准而有所区别。 

问:在EB-1A申请中谁承担举证责任? 

答:在EB-1A申请中,举证责任由申请人和他/她的律师承担。 

问:如果我同时满足杰出人才EB-1A和杰出教授/研究人员EB-1B的申请条件,我应该选择哪一个? 

答:如果能同时满足两类标准,一般情况下我们建议您申请杰出人才EB-1A。因为EB-1A类的申请无需提交雇主支持及永久性工作承诺,并且可以以申请者本人的名义提交申请,限制更少。而杰出教授/研究人员EB-1B申请则需要雇主支持和永久性工作承诺,并且申请者必须为雇主,限制更多。此外,在EB-1B申请过程中,如果移民者更换了雇主,那他/她原本正在处理中的申请就有可能因此而终止。不过,因人而异,每个个案的结果视情况而定有所不同,在这种情况下,我们建议您向资深的移民律师进行咨询再做决定。 

问:我可以同时提交杰出人才EB-1A和杰出教授/研究人员EB-1B的申请吗? 

答:可以。我们很多客人都选择了同时提交两项申请。一般情况下,其中一项申请会早于另外一项更先获得批准。此外,如果两项申请有一个被拒绝了,另外一个还有获得批准的希望。 

问:博士在读的学生可以申请EB-1A吗? 

答:可以。我们已经帮助了许多博士在读的学生成功申请了EB-1。但对于想要申请EB-1A的博士在读学生来说,成功获批比较困难,因为通常相较于已被认可的专业人才来说,博士在读的学生想要证明自己在该领域有拔尖的杰出才能更加困难。 

问: 艺术家或者音乐家可以申请EB-1A吗? 

答: 可以。我所律师已帮助多位音乐家、画家、歌唱家、舞蹈家和其他表演艺术家成功申请了EB-1A。 

问:发表了多少篇文章才能满足EB-1A的要求? 

答:移民局并没有发布关于发表文章数量的规定。事实上,发表文章的数量只是一个可选择的标准,即,拥有一定数量的发表文章仅表示申请者满足EB-1A申请标准(10条)中的其中一条。但对于研究人员和科学家来说,如果没有文章发表数量的话,想要成功申请EB-1A会更加困难。 

问:如果我在EB-1A的申请过程中换工作会有怎样的影响? 

答:没有影响。杰出人才EB-1A是自己作为申请人的申请,无需雇主支持,也无需永久性工作承诺。因此只要申请者还继续在原本的领域内工作,更换工作对其申请不会造成任何影响。 

问:我想递交EB-1A申请,但我在申请的同时有可能会搬家,搬家对我的申请有何影响? 

答:没有影响。你的申请继续有效,你的搬家不会对申请造成任何影响。美国移民局会将申请结果告知您的律师。但需要注意的一点是,在搬家之后的十天之内,需要把新的地址通过AR-11表格及时通知给移民局。 

问:要申请EB-1A,我一定要在美国境内吗? 

答:不一定。只要符合EB-1A的要求,无论您是否在美国境内,您都可以进行申请。 

问:除了EB-1A,还有哪些职业移民的类别是不需要劳工证的?

答:EB-1B及EB-2中的国家利益豁免NIW也不需要劳工证。(了解更多签证类别,请点击这里) 

问:EB-1A和EB-1B申请有什么相同点? 

答:1)它们都属于职业移民第一类优先; 
2)都无需申请劳工证; 
3)移民局对这两类申请提供快速处理服务。 
了解更多关于EB-1A和EB-1B的相同点,请点击这里。 

问:EB-1A和EB-1B申请有什么不同点? 

答:1)EB-1B要求申请者提供雇主支持及永久性工作承诺,而EB-1A则无需提供; 
2)EB-1B要求申请者在其所属领域具有3年(及)以上工作经验,而EB-1A则无对工作经验的要求; 
3)EB-1A申请在成就和能力方面对申请人有更高的标准要求; 

问:EB-1A和国家利益豁免NIW有什么相同点? 

答:无需申请劳工证,也无需提供雇主支持和永久性工作承诺。 

问:EB-1A和国家利益豁免NIW有什么不同点? 

答:1)EB-1A是职业移民第一类优先EB-1中的一类,而国家利益豁免NIW则是职业移民第二类优先EB-2中的一个特殊类别; 
2)EB-1A一般没有移民签证排期,不过,对于中国大陆和印度的申请人来说,2016年的八九月份EB-1首次出现了排期,2017年6月再度出现了排期。鉴于这两个国家的申请人数较多,在接下来的几年内,EB-1排期很可能还会时有发生。国家利益豁免NIW对世界大多数国家和地区的申请人来说也没有排期,但多年来对于在中国大陆和印度出生的申请人一直有排期,即在有EB-2类签证名额可用时,才能递交身份调整申请; 
3)移民局对EB-1A提供快速处理服务,对于NIW则不然; 
4)EB-1A对申请人成就的要求更高,而NIW的要求则相对更灵活。 

问:如果我的劳工证申请仍在处理中,我是否可以同时申请EB-1A? 

答:可以。劳工证和EB-1A是彼此独立的申请,并没有联系。劳工证申请是由美国劳工部处理的,而EB-1A是由美国移民局处理。如果您的劳工证申请被拒绝了,您仍有机会获得EB-1A申请的批准。 

问:如果我的劳工证申请被拒绝,我是否仍可以申请EB-1A? 

答:可以,如果您符合EB-1A的申请标准。EB-1A申请和劳工证申请的标准是不同的。劳工证申请是为了确认,某特定职位缺少合格的具有最低资格的美国工人这一事实,且该外籍申请者并不会夺走美国工人的工作机会。与之相比,EB-1A申请的核心则是要证明申请人在其所属领域具有“杰出才能”。 

问:可以同时提交两类申请吗?比如同时提交EB-1A申请和国家利益豁免NIW申请? 

答:可以。我们的确有部分客户会同时递交两类申请,实际上有更甚者会同时递交三份申请。移民法没有相关规定禁止申请人同时提交多个类别的申请。以我们的经验来说,同时递交多份申请能够提高成功获批的几率。 

问:如果我同时申请EB-1A和国家利益豁免NIW,是否会有负面影响? 

答:没有。 

问:在EB-1A申请标准下,推荐信是什么? 

答:推荐信是由申请人/受益人所属领域内的专家,或其他相关领域的权威人士出具的推介信件。推荐信会详细地介绍EB-1A申请人/受益人的能力和成就。作为EB-1A申请所需的证明文件,推荐信扮演着非常重要的角色。 

问:我应该从什么人那里获取推荐信呢? 

答:推荐信应该由申请人/受益人所属领域内的专家或学者出具。通常,我们的客人会邀请他们以前的教授、雇主、同事或他们在同行会议上认识的其他人等来出具推荐信。我们建议申请人/受益人邀请与自己不是过分熟悉的同行或个人出具推荐信,因为他们在信件中关于申请人/受益人的描述会更加客观真实。总之,任何对申请人/受益人的工作和工作领域有一定了解、或对其工作有直接/间接发言权、或在其工作领域有一定专业技能的人,都可以出具推荐信。 

问:张哲瑞律师事务所会不会提供推荐信模板? 

答:会的。我们会根据客人申请的种类和工作领域提供相应的推荐信模板。 

问:如果老板不愿意为我出具强有力的推荐信,我还能成功申请EB-1A吗? 

答:成功获得申请批准并不完全取决于某个特定身份的人所出具的某封推荐信,包括您的现任老板。如果您已经从业内专家学者处获得了足够具有说服力的推荐信,那么也是可以成功申请的。 

问:我需要多少封推荐信? 

答:移民局并没有规定推荐信的具体数量。但一般来说,我们准备的EB-1A申请需要5-7封推荐信。 

问:推荐信应该包括哪些内容? 

答:推荐信是申请的重要组成部分,提供最主要的证据支持。信件的内容一般包括推荐人的资格(主要是为了证明他们对申请人/受益人的工作能力和成就有发言权)、申请人/受益人的成就、所获奖项、发表文章、会员身份等。最重要的是,推荐信的内容应该说明申请人/受益人满足EB-1A申请标准。 

问:对我来说,获取推荐信比较困难,这些信件很重要吗? 

答:如果您能够很清楚地证明自己满足EB-1的标准,也可以不提交推荐信。但对于大部分EB-1申请人来说,推荐信是表现自身资格的非常重要的证明。 

问:我的教授非常忙,我也不太想麻烦他们,我该怎么办呢? 

答:我们都知道推荐信的准备过程非常耗时而且也比较难写。一般情况下,教授们大多也没有时间亲自来写,但相对而言,他们更愿意审查一封已写好的推荐信初稿,再自己修改一下,然后签字。所以在这个过程中,我们事务所会提供推荐信样本,并审核润色该推荐信初稿,以确保最终的推荐信在语言和内容上符合EB-1A的申请标准,增强推荐信的说服力。 

问:NIW申请中的推荐信是否也可以用于EB-1A申请? 

答:因为EB-1A和NIW申请有着不同的标准,所以NIW的推荐信对于EB-1A的申请不一定有效。我们通常建议客户用两套不同的推荐信,一套用于NIW, 另一套用于EB-1A,尽管这两套推荐信可能来自于同一批专家或雇主。 

问:申请提交之后,美国移民局大约要多久时间审理完毕? 

答:这个要看具体情况。我们曾经处理过最快的申请是一天就获得批准。然而,通常EB-1A申请需要半年到一年的时间来处理。但是,自2006年11月13日起,EB-1A申请可以通过快速处理进行,申请人只要缴纳$1,225的快速处理费用,就可以在15天内得到申请的处理结果。 

问:什么是EB-1A优先日期? 

答:您的优先日期是移民局收到您EB-1A申请的日期。 

问:我朋友和我的情况大致相同,他最近获得了EB-1A申请的批准,那我的EB-1A申请也同样能够获得批准吗? 

答:不一定。即使提交申请的外籍人士自身条件大体相同,每个申请也有各自的不同之处,而且审理申请的移民官也不一样,所以可能会有不一样的结果。 

问:如果我在所属领域内的学术杂志上没有发表任何文章,我可以申请EB-1A吗? 

答:可以。对于EB-1A申请,移民局没有具体的规定要求申请人一定要有文章发表。事实上,发表文章的数量只是一个可选择的标准,即,拥有一定数量的发表文章仅表示申请者满足EB-1A申请标准(10条)中的其中一条。对于科学家、研究人员、工程师和其他学术专业人员来说,通过在学术杂志上发表文章来确定自己专业上的地位是非常重要的。此外,在这些领域,发表文章非常普遍,所以这些领域的申请者非常容易满足这项条件。 

问:如果我不是专业领域内任何学术团队、组织的成员,我还能申请EB-1A吗? 

答:可以。在EB-1A申请标准中,并没有具体规定提交EB-1A申请的外籍人士必须是学术组织的成员,或是有此身份才能获得申请批准。值得注意的是,普通学术组织成员的身份并不一定能够帮助申请获批。例如,只要支付$25到$75美元,就可以加入美国物理学会、美国癌症学会、美国生物协会等。因为参加这些组织并不需要杰出的研究成就,无法证明申请人在其领域拥有如何杰出的能力,所以对申请获批并没有太大帮助。 

问:如果我没有一个永久性工作承诺,我可以申请EB-1A吗? 

答:可以。EB-1A申请无需提供雇主支持及永久性工作承诺。 

问:如果我的EB-1A申请已经被批准了,我必须还要在所申请的专业领域继续工作吗? 

答:是的。您必须继续在原申请陈述中的领域继续工作。如果您想冒险从事其他领域的工作,那么移民局可能会拒绝您的I-485身份调整申请,或者,即便您成功获得I-485申请批准,也有可能会被移民局撤销绿卡。 

问:如果我的EB-1A申请被批准了,什么时候才能提交I-485身份调整申请? 

答:I-485身份调整申请必须在申请人有签证名额的时候才能提交。如果EB-1申请类排期状态是 “当前”(即无排期),申请人可以在移民申请获批后的任意时间提交I-485申请;或者,您还可以在进行I-140申请的同时递交I-485身份调整申请。 

问:“补充材料通知(Request for Additional Evidence-RFE)”是什么? 

答:有时候,移民局会认为EB-1A申请中并未充分证明申请人符合EB-1A的申请标准。在这种情况下,比起直接否决该申请,移民局更愿意给申请人提供更多证明材料的机会。因此他们会发出“补充材料通知”。 张哲瑞律师事务所会尽最大的努力提交一份准备充分的申请,以求无需补充其他证据就能顺利获得申请批准。但是,我们也无法预计某位特别的移民官在审核某份申请时会做出什么反应,而且有时候准备最充分的申请也有可能会收到“补充材料通知”。 对于这种情况,我们经验丰富的移民律师会及时应对,我们准备的申请一般也会在提交相应的补充证据后获得批准。 

问:我如何知道我申请成功的可能性有多大? 

答:我们推荐您使用我们的免费咨询服务。联系我们,了解专家对您移民申请的评估情况,请将您的简历和问题发送至以下邮箱:info@hooyou.com。张哲瑞联合律师事务所的律师会在24小时内回复您的邮件。 

问:我目前的身份是J-1,并受到回母国居住两年的限制。我可以申请EB-1A吗? 

答:可以。但注意,在您提交身份调整申请之前,必须获得J-1豁免或满足在原国家居住两年的要求。 

问:我目前的身份是J-1,并受到回母国居住两年的限制。如果我申请EB-1A并获得通过,是否可以免除回母国居住两年的限制? 

答:不可以,J-1豁免和EB-1A是不同概念的两件事。J-1豁免是指申请免除在原来国家两年居住时间的限制。而EB-1A是移民申请。尽管您的EB-1A获得通过,您仍然要受两年时间的限制。在您调整身份成为永久居民前,必须获得J-1豁免或者满足在原国家居住两年的这个要求。 

问:你们律师事务所代理了多少EB-1A申请? 

答:在过去二十年间,张哲瑞律师事务所已成功代理了数千件EB-1申请并获得批准。我们积累了丰富的经验,收获颇丰,对此我们引以为傲。 

问:你们律师事务所申请EB-1A的成功率是多少? 

答:我们律师事务所申请EB-1A的成功率已达到95%。 

问:你们律师事务所可以保证我的申请获得成功吗? 

答:不能。没有一个律师敢妄下断言您的申请一定会获得理想的结果。但我们可以保证,您将得到最好的服务,我们会全力对待您的申请,投入百分之百的精力,并努力取得最好的结果。 

问:如果我决定雇佣你们律师来代理我的申请,那整个处理过程要多少时间?我什么时候才能提交申请? 

答:时间的长短取决于您收集推荐信和其他证明材料的速度。通常情况下,申请人完全准备好这些材料需要几个月的时间。一旦我们收到这些完备的材料后,通常会在一周内将您的申请提交至移民局。 

问:EB-1A申请的律师费用怎么算? 

答:您在委托我们代理您的申请后,我们将收取首期律师费,一般为律师费总数的一半,等您的申请(I-140)批准后,我们再收取案子的批准费,即总数的另一半。此外,如果您的申请在递件后接到了补件通知(RFE),我们会额外收取一定数目的回复补件通知的费用。我们知道,我们的律师费不是最低的,但是我们价有所值。在您和我所确立合作关系后,我们承诺为您提供高质量、高效率的服务。您的申请将被当做我们的首要任务,我们资深的律师将通过他们丰富的移民经验、可靠的专业知识和流畅的团体协作来提高您EB-1A申请的成功率。

问:如果我有意委托你们律师事务所代理我的申请,我需要做些什么?

答:如果您决定委托我们律所为您进行EB-1A申请,请先阅读我们的EB-1合同,签字后寄给我们,并交纳首付律师费用支票(您也可以现金、信用卡或电汇等其它方式来付费)。一旦收到签字后的完整合同和首付律师费用,我们将立即开始处理您的申请。

问:我了解到你们律师事务所在德克萨斯州的休斯顿、纽约市、伊利诺斯州的芝加哥及美国其他几个城市都有办公室。而我所在的州没有你们的办公室,你们事务所可以处理我的EB-1A申请吗? 

答:可以。移民法是联邦法律,因此我们可以代表美国各地以及在美国境外的客户提出申请。我所采用了最先进的网络技术以确保能够跟我们的客户进行有效及时的沟通,并提供专业的服务。请点击此处查看我们遍布全美的客户地图。 

问:如果我决定委托你们律师事务所,是否需要与你们的律师面谈? 

答:不需要。您无需与我们进行面谈。您可以通过传真、电话、信件、电子邮件以及特快专递与我们联系。 

问:你们律师事务所里谁会参与处理我的申请? 

答:我们律所的律师会全程直接参与您的申请处理过程,包括准备申请信、跟您联系沟通、跟进移民局对您申请的处理情况。我所的律师助理主要是负责协助律师完成委托人申请材料的整理准备工作。因为律师是全程参与并审核委托人的申请程序,在每个阶段都有所涉及,所以我们的律师人数比助理人数还要多些。在提交申请至移民局之前,我所资深移民律师会从头至尾审核每个申请案子以确保无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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