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2-12-13 人气:220 作者:房林子
美国和加拿大一直是国内优秀人士移民选择的主要国家。它们都在北美洲,对优秀人才移民的选择也多有相似之处。今天一起来看看美国的杰出人才EB1A和加拿大的联邦自雇这两个项目!
EB1A是美国职业移民第一优先“杰出人才”移民类别简称,是美国政府吸引国际优秀人才的重要移民政策。EB1A主要面向在科学、艺术、教育、商业或体育领域中具有杰出能力、取得一定成就的申请人。申请人需向美国移民局USCIS证明自己在专业领域的成就与贡献,通过审批即可顺利获得永久居留权,即“永久绿卡”。
近年来,EB-1A杰出人才移民因为其周期短、过程易、费用低、名额分配充足、无排期、没有语言要求、没有学历要求、没有投资要求、没有年龄限制、无需雇主、一人移民全家拿绿卡的的特点,一跃成为移民美国的最佳移民方式。
科技人才: 科学家、院士、发明家、各级科研机构和公司的高级工程师、高级程序师、计算机专家、医师、医学家、大学教授等。 艺术家: 网红、画家、书法家、舞蹈家、音乐家、音乐指挥家、歌唱家、歌星、影星、名模、电视主持、影视导演、动画设计师、服装设计师等。 商业人才: 杰出企业家、管理专家、金融专家、市场营销专家、管理咨询专家、经济师等。 运动人才: 著名运动员、教练员等。 教育人才: 著名教育家、各级特技教师等。
满足第一条或者第二条 一、如果获得过一项或一项以上重大国际知名奖励,如诺贝尔奖、奥斯卡奖、奥林匹克奖或国际重大发明创造等,即可申请EB1A。 二、在其专业领域内,申请人能够满足以下十条申请条件中至少三条即可申请: 1、获得过国家级或以上个人奖项 2、拥有国家级或以上协会会员资格 3、拥有全国性媒体的个人专访 4、担任国家级项目、比赛评委或期刊审稿人 5、在行业内作出过独创性、原创性重要贡献,例如撰写行业标准、发明的专利被广泛应用等 6、发表过学术期刊论文或出版过书籍 7、举办过国家级或以上的作品展览或其他展示活动 8、在业内知名企业或机构中担任重要职务 9、年纳税薪资收入至少百万以上 10、通过艺术表演或作品获得过百万以上商业收入 如果以上3条你都满足,你已经具备EB1A的基本申请资格了,不过,满足的条件越多自然对申请越有利。
加拿大联邦自雇移民(Self-Employed)是指那些在文化、艺术、体育等领域已取得一定成就的作家、画家、艺术家、演员、运动员等,以自雇形式移民加拿大,为加拿大社会、文化做出特别贡献。
自雇移民是为了吸引在文化、艺术、体育方面具有才能,愿意并有能力到加拿大后继续从事原先的事业,不需为别人工作而自己雇佣自己的这类申请者。
特别要说一下,网红这一类别,也是在加拿大联邦自雇移民职业范围中的!比如互联网中网红主播、Up主、Vlog博主、微博/知乎/小红书大V, 只要有一定的粉丝基础以及可观收入,都有机会申请加拿大永久居民身份!
申请人需要符合以下四方面条件: 1.过去五年有至少两年相关经验 对于从事文化及艺术类工作者 A.有两年的文化活动自雇经验,或者 B.有两年的世界级文化活动参与经验,或者 C.有一年A的经验+一年B的经验 对于运动员 A.两年自雇的运动员经验,或者 B.两年世界级赛事参与的经验,或者 C.一年A的经验+一年B的经验 2.有意图并且有能力在加拿大自雇 3.符合自雇人士的打分标准-35分以上 4.符合医疗、安全及其他条件 A.申请人及申请人的家庭成员必须通过体检并且有警方开出的无犯罪证明; B.申请人必须证明其有足够的钱来支持自己和家庭在加拿大的生活。
项目优势:无学历要求、无年龄要求、无大额资产要求、无投资额要求、无需为加拿大创造就业、费用低、速度快、一步到位拿PR。
美国的EB1A和加拿大自雇移民相比既有相同点又有不同之处。
相同处在于:
1. 都无需雇主;
2. 无语言要求;
3. 移民批准时间短;
4. 围绕个人背景做移民,费用低;
5. 无需进行海外投资,零风险;
6. 都是针对有才华申请人的移民项目
而它们最大的不同处在于申请范围不同。EB-1A/NIW对申请人的职业要求十分宽泛,只要证明其杰出或优秀即可。加拿大自雇移民有明确的职业限制,只能供文化、艺术及体育类人士申请。
申请人应根据自身情况,具体分析项目并制定适合的方案,以最大限度确保申请的成功!